客户服务热线:400-050-6888
(人工服务时间:08:00-20:00)
行业动态 › 内容详情
2014 12-31 12:14:03

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《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》

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《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从严格市场准入、强化监督管理、推进风险管控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监管队伍建设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、建立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入手,坚决遏制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

严格市场准入

针对危险品运输准入门槛低的现状,交通运输部将严格企业准入、运输工具准入、从业人员准入管理。2015年年底前,暂停审批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。做好“挂而不管、以包代管、包而不管”安全责任不落实车辆的清理,实现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车辆公司化经营。自2015年1月1日起,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,依法不予通过年审,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。

2017年年底前,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。自2016年1月1日起,长江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、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,危险品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%。

危险品运输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,限期予以整改,并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禁止仍未达标的企业新增运力和扩大经营范围。对于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,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,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。

重要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

《意见》明确,强化监督管理,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,港口危险品罐区、码头等要做到监测监控全覆盖。推进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。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,细化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管控责任制,建立风险源数据库。完善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,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,建立应急联动机制。

《意见》要求,建立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加强法规建设,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信息化应用,加强区域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。将充分发挥全国道路危险品运输联网联控信息系统的管控作用,加快推进长江危险品运输、港口危险品码头和港口危险品罐区监测监控等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,加强物联网、车联网、船联网等关键技术的应用。建设全国重点监管企业、车船、人员信息数据库;积极推进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重要信息与路网、通航信息以及相关重要监督管理信息跨区域、跨部门的共享。

网站制作:广州阿里建站 QQ: 708833496